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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机构:支持台湾第四核电厂付诸“公投”

2013年08月02日 10: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机构发言人郑丽文今天(2日)表示,行政机构支持中国国民党团将核四(台湾第四核电厂)议题付诸“公投”,让人民有行使“公投”权利的机会。

  郑丽文今天上午受访表示,确保核能安全是当局无可旁贷的责任,当局坚持“没有核安,就没有核能”的立场,不曾动摇,也不打折扣。

  她说,所有核能电厂都必须通过“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依法监督,只要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相关法规与规范,就不会发给燃料棒装填许可及进入商业运转,当局绝对按部就班,确保核能安全。

  “立法院”会议今天将处理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李庆华提出主文为“你是否同意核四厂停止兴建不得运转?”“公投”案,但蓝营“立委”为了排除占据主席台的绿营“立委”,爆发短暂肢体冲突。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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