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境外渔工赴台 今后需有“无刑案证明”
中新网8月2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特宏兴368号喋血案发生后,境外渔工素质受到关注。台湾当局渔业部门紧急发布新法令,要求境外渔工需有“无刑案证明”才能赴台当渔工。遭印度尼西亚渔工杀害的船长陈德生家人泣诉,希望此事唤醒当局重视,“让父亲(指陈德生)是最后一个牺牲者!”
1月18日从南方澳渔港出海作业的“特宏兴368号”船,除了原本已与船长陈德生合作1至2年的5名印度尼西亚渔工外。船只在远洋作业半年,资深渔工疑因不满陈德生的管理,杀害陈与轮机长何昌琳。
9名涉案的印度尼西亚渔工,都是从境外雇用的渔工,因为费用较低廉。但境外渔工来路不明,船东对这些渔工的背景一无所知,素质参差不齐,即使已有合作默契,仍是在海中作业的不定时炸弹,有船长坦言:“会出事的多半是境外渔工。”
“特宏兴368号”船憾事发生后,渔业部门紧急研议解决之道,20日,渔业部门副负责人蔡日曜在“特宏兴368号”船返港记者会上宣布,要求船东雇用境外渔工之前,必须检附当地政府或管理单位出具的良好证明(即无刑事犯罪纪录)的文件。
【编辑: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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