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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父母合葬处 一家七兄弟姐妹意见不合对簿公堂

2013年09月02日 16: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一家医院林姓院长的兄弟姐妹为争父母合葬处提出告诉,台中地方法院今天(2日)判决,林母应迁往林父安葬处。

  台中地院民事判决书指出,林父葬于台中市中区合作社附设示范公墓,而林母的骨灰则放置于东海七海金宝塔。林家手足4男、3女,包括长兄在内的有兄弟2人,因父亲所葬的墓园右后方架设高塔认为破坏风水,拟雇工为父亲捡骨后,与母亲合葬在七海金宝塔。

  但此举遭到包括林姓院长在内的另5名兄弟姐妹反对,希望能将母亲骨灰,移到父亲墓园,提告要求另2名兄弟同意将母亲骨灰迁与父亲合葬。

  台中地院判决书指出,林家的5名子女指双亲感情甚笃,在父亲去世后,母亲决定要与父亲合葬,因此由4兄弟具名立碑,在父亲的墓碑上用红字刻上母亲的名字。去年母亲去世,火葬后骨灰放在纳骨塔,5兄妹认为父母应同葬在父亲墓园。

  但林家的长兄与另一个弟弟持反对意见,认为母亲生前看见墓碑上刻她名字,相当恐惧与反感,即未再前往该墓地,并多次表明没有在墓地合葬意愿,林母还告知身后希望安放在灵骨塔。

  法官审理认为,林家对墓地挑选、安葬的程序及仪式均极为讲究,且墓园也相当宏伟,林父已去世近30年,如果其母对于墓碑上刻字耿耿于怀,或感到恐惧,在林父墓园完成前即可加以改变。

  台中地院民事判决,先人遗骨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为全体继承人共有,遗骨的管理行为,应该以过半数继承人的意见为依归,因此判决5兄弟姐妹胜诉。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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