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李宗瑞案累积被判22年4个月 坦承偷拍否认性侵

2013年09月03日 11: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图片来源:东森新闻

  中新网9月3日电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台湾“淫魔富少”李宗瑞涉嫌迷奸偷拍女模、艺人和夜店女子共34名女子,检方求处法定最高30年刑度,12名被害人附带民事求偿7500万元(新台币,下同),李宗瑞仅坦承偷拍,否认性侵,台北地方法院3日判处李宗瑞累积22年4个月有期徒刑,其中3年10个月可易科罚金,民事求偿1425万。

  李宗瑞被控从2009年起,到台北市夜店后对34名女子下药带回家性侵,再用摄影机和手机拍摄过程,另有4人自愿与李宗瑞上床,却不知被偷拍,检方依涉犯加重强制性交等罪起诉,痛斥他狡辩毫无悔意,具体求刑30年有期徒刑。

  李宗瑞在法院审理期间,一再辩称和被害女子上床是双方你情我愿,并说“大家出来玩,看对眼就上,这是台湾夜店文化”,并没有下药或性侵,也不明白影片为何会外流,他愿意向被害人道歉。针对偷拍部分,他愿赔偿34名女子每人各20万元,合计680万元以换取和解。但与目前12名被害人提出总计7500万赔偿相去甚远。

  检方去年起诉时,原先求刑209年,法院审理中,检方再追加到266年半,但依法有期徒刑最多仅能执行30年,但至今仍有14名被害人未出面。

  台湾“淫魔富少”李宗瑞性侵多名女性 判18年半

  法官斥“淫少”李宗瑞逞兽欲偷拍 视影片为战利品

  台“淫魔富少”获刑 被害人怕遭报复痛批判太轻

【编辑:杜静】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