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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误认情敌向其泼硫酸 被判赔765万台币

2013年09月09日 15: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9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37岁的彰化县伸港乡男子曾明祥,虽早在2004年就与黄姓女子离婚,却对黄女纠缠不清,一直要求复合。

  2010年4月间,曾男出狱后找上黄女,得知黄女与汤姓男子交往,心生报复念头。同年6月1日凌晨,曾男探询得知黄女与汤男的租屋处,误认分租房客林姓男子是他的情敌,先破坏林男的轿车,让车子发出警报声,再趁林男查看时对他泼硫酸,造成林男左眼失明及身上多处伤害。

  曾明祥一审被判依重伤害罪判刑9年2月,并被林男求偿15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彰化地院今天(9日)审结该起民事赔偿案,判决曾男要赔偿约765万元。曾男另在2011年8月间犯下伤害致死案,被判刑8年4月,已入狱服刑中。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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