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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向国民党考纪会递陈述书 称无损害党声誉

2013年09月11日 10: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今(11日)以“中国国民党永久党员”名义向国民党考纪会递交陈述书,强调“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断无损害党之声誉”。

  中国国民党上午9时30分召开考核纪律委员会处理王金平涉入司法关说(说情)案,王金平约在9时40分左右座车抵达党中央,并直接搭电梯到3楼召开考纪会会场,递交一份陈述书后,随即离开党部。

  王金平在这份陈述书中,特别署名“中国国民党永久党员王金平”,强调他并无关说,也无违反党的纪律,并未触犯党章,也无“中国国民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所规定的违纪行为。

  陈述书罗列4点说明,其中指控“检察总长”所率特侦组违法乱纪在先,践踏法制,无权又越权的片面认定关说,造成各界误解,“金平深表遗憾”。

  他说,从政以来,在“立法院”之所作所为向来可受公评。身为国民党的从政党员,不论党遇到多大的挑战和险阻,始终与党同舟共济,“不管本党执政或在野时,无时不为本党着想,使党的政策得以推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断无损害党之声誉”。

  此外,他陈述说,有关滥权上诉的问题,是“立法院”通案关切的议案,并非针对个案。因为有此决议,他打电话给“法务部长”曾勇夫及“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是要提醒“法务部”及“高检署”不要有滥权上诉的情形,没有要求不要上诉,所以“本人与‘曾部长’及‘陈检察长’的通话,仅是按此决议之提醒,并非所谓的司法关说”。

  陈述书也说,依据“法院组织法”第63条之1第1项规定,特侦组可侦查“五院院长”的部分只限于贪渎案件,本件不是贪渎案件,特侦组并无调查权。

  陈述书说,特侦组在未传唤他本人说明的情形下,趁他出境期间,片面召开记者会,指控他的电话通话是属关说的行政不法事件,“‘最高检察总长既’对‘立法院’无调查权,又无行政监督权,何能认定金平打电话是行政不法?”“更何况金平仅是依‘立法院’之决议来提醒,并无不法可言,足见特侦组检察官并未遵守上开法律规定的分际,实属滥权”。

  王金平也指控,特侦组提供监听数据,显然违法又“违宪”,对保障人民自由权利的努力,造成莫大的伤害。依据“毒树果实理论”,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被采认,特侦组知法犯法,有强入人罪之嫌,因此舆论迭有批评形同政治侦搜,对身为执政党本党的名誉更是一大伤害。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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