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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女子回公司发生性关系被摄 男子告妻获不起诉

2013年09月22日 16: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2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涂姓男子控告妻子在公司装监视器,进而拍到他与女子发生性关系,妻子涉妨害秘密。台北检方认装监视器是怕货物遭窃并非故意,不起诉。

  检方指出,涂姓男子在台北巿卧龙街开设创意设计公司,他的郑姓妻子担任公司会计,郑女因查看公司监视器发现涂男及1名女子在今年3月10日晚间11时左右,在公司沙发上发生性关系。

  后来,郑女对涂男提起妨害家庭的民事诉讼,并以此监视器画面为证据,未料,涂男找来2名公司员工一并对郑女提告,主张郑女装监视器,拍到他们非公开活动行为,涉犯妨害秘密罪。

  检方调查期间,郑女表示,原本旧的监视器坏掉,公司业务有耗材需要叫货,且公司将搬家,所以把货暂堆在公司办公室内,是担心货物遭窃才安装新的监视器,没想到,意外拍到丈夫偷腥过程,并非故意装监视器。

  涂男跟检察官说,监视器中与女子发生性关系的影中男子,是他没有错,这是他非公开活动;另2名员工则说,并不希望监视器拍到他们午休吃饭或是挖鼻孔的非公开活动。

  检方勘验监视器发现,除了有女子坐在沙发上与涂男发生性行为,尚有至少6箱货物堆放在沙发旁,且两人性爱过程未利用周遭的器物遮蔽,以确保隐密性,不被他人发现;没有拍到员工们挖鼻孔、吃饭,或是身体隐私部位的画面。

  检方认定,郑女装监视器是为避免公司货品遭窃,涂男等告诉人均未指出,究竟是哪些非公开活动遭窃录。

  台北检方日前侦结,采信郑女所言,且全案查无实证,处分不起诉。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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