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湾地铁“活春宫”案终结 不起诉处分当事人

2013年09月24日 14: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震惊全台湾的“高捷活春宫”案,高雄地检署调查后在24日终结。检方认为黄姓男大学生罹患亚斯伯格症,容易产生性冲动,有用外套覆盖避免让人注意,因此认定他并无让人观赏意图,予以不起诉处分。

  该起案件发生在今年4月20日,当时一对情侣在高捷上疑似上演活春,在网络上遭网友疯狂转载,据调查影片中男主角就读新竹一所大学,他在网上与友人交谈时说,他和女主角是普通朋友。事发后,高雄捷运警察找到事件女主角,女方坦承“自己就是当事人,男方则是网友”。据相关报道,事件女主角为成年、18岁女高三学生;女方到案表示,“男方并不是高雄人,住在北部,两人则为网友关系”。

  该起过程被一旁目击的香港网友侧录下来,事后还上传网站公开,而引发社会哗然。高雄地检署介入调查侦办,黄男称说自己患有亚斯伯格症,有自闭、情绪控制不佳的情况。他称说当时有用外套盖住,没有想让大家看到这一幕。

  检方勘验光盘后,认定他有盖住的动作,加上也查无2人事先预谋的事证,认定2人并无意图让人观赏的犯意,因此予以不起诉处分。

【编辑:杜静】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