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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会批台当局手下留情:应重罚黑心企业2.1亿

2013年10月24日 09: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24日电 台湾大统黑心油风暴持续延烧,消基会23日召开记者会,痛批台湾当局姑息养奸,明明可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处以最高罚款,累计可重罚大统2.1亿元(新台币,下同),却对业者手下留情。对照大统每年高达15亿元的营业额,如何杜绝黑心食品风波、遏止犯罪?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卫生福利部门发言人王哲超表示,大统食用油开罚权限在县市卫生局。卫生局依查获不法事证,按比例原则开罚,卫福部门原则是依违法事证从严裁罚,但仍尊重彰化县裁量权。另针对业者长期恶意掺伪,卫福部门将建议检调单位求处最重3年有期徒刑。

  消基会指出,当局这次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开罚大统有3个项目,“广告或标示不实”部分,处以最高罚缓20万元并无异议。第二项则是,大统在一般色拉油加入“铜叶绿素”调配,但该成分在岛内并未核准使用于食用油,已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每件最高可开罚300万元,却只罚10万元。

  第三部分则是“搀伪或假冒”,依法最高每件可罚1500万元,卫生单位也只罚200万元。消基会认为,若每件都以最高罚缓的处罚金额计算,大统应重罚2.1亿元,而不是只罚2800万元。

  王哲超则强调,过往县市卫生局多先从最低额度开罚,若厂商不改进,罚款金额才慢慢累进、往上重罚。但此次大统食用油,除掺伪、标示不实,还违法使用铜叶绿素,行为恶劣,县市卫生局在标示不实部分已直接祭出最高罚款20万元。

  在违反食品添加物的使用范围,依“食管法”可开罚3万至300万元,彰化县卫生局开罚10万;业者长期恶意掺混其它油品,依法可罚6万元至1500万元,彰化县卫生局对业者开罚200万元,都非最低开罚额度。

【编辑: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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