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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贪污检察官索贿73万“入厝礼” 被批出卖灵魂

2013年11月13日 09:47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媒体报道,目前任职于嘉义地检署检察官的詹昭书,遭指控4年前任职于新竹地检署检察官期间,涉嫌替温泉业者和污泥厂护航,甚至还多次索贿。他一审获判无罪,但高院审理却出现大逆转,认定他向业者索“入厝礼”,包括家具费、购车费共73万元(新台币,下同),法官痛斥“出卖检察官灵魂”,判处他10年徒刑,追缴不法所得。

  遭到高院判处10年徒刑,詹昭书在12日表示,对于法官采信司法黄牛的证词无法接受,一定会再上诉。詹昭书目前虽任职嘉义地检署,但因涉及索贿案目前遭停职中。他被控在任职新竹地检署检察官期间,通过他人介绍认识当地一名张姓温泉业者,詹男却被爆出强借张男的重机和厢型车而不归还,甚至到张男的店消费、带小孩到张男的游泳池却从不付帐。

  2009年8月,张男的何姓友人经营污泥厂,因排废恶臭遭居民抗议,张男请托詹男帮忙,詹男允诺,却要求张男代支付新家家具费13万、新车60万共73万,但在最后一次取款时,张男偷偷录影自保,事后污泥厂案件没人被起诉,引发张男和何男不满,根据《苹果日报》报道,2人不甘受骗,在新竹地检署和廉政署获报展开搜索后,提供录影光碟指控詹男。

  詹男被拘提到案,矢口否认犯罪,称张男主动支付家具款项当“入厝礼”,还坚持“赞助”购车款。一审新竹地院以罪证不足判詹男无罪,还认为张男想当司法黄牛,借此攀附、拢络检察官;但案件上诉到高院,法官根据张男供词和提供的搜证光碟,认定他以职务之便向张男诈取家具费和购车款,已触犯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痛斥“行径贪小便宜,足令检察官同侪蒙羞,无异出卖检察官灵魂,戕害检察官职务之令誉”,改判他10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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