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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爱将郭瑶琪收贿获刑8年 拟提非常上诉

2014年01月03日 10:26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媒体报道,前“交通部长”郭瑶琪涉茶叶罐收贿案遭判刑8年定谳,将于本月8日入狱服刑。去年12月31日下午,郭瑶琪偕同委任律师李永然、陈明以及前大法官戴东雄,向“监察委员”李复甸陈情,李复甸看了判决书,对于法官认定郭收贿罪具有“不确定故意”、“不确定的合意”的见解,大感不以为然,考虑向“检察总长”提出非常上诉的声请。

  郭瑶琪遭判7年前利用台北车站商场出租招标,收受南仁湖集团董事长李清波藏在茶叶罐的2万美元,依职务上收贿罪判刑8年。

  郭瑶琪日前向李复甸陈情,李复甸看了判决书后摇头说,法官认定郭收受贿赂罪是“不确定故意”,好像是指郭瑶琪违背职务做事,帮忙厂商,但有没有收钱都无所谓,“法理上很难讲得通”,似乎不合乎逻辑!

  李复甸解释,例如一名公车驾驶突然很生气,朝停车站冲撞,想要吓吓路人,可以预见会有人死亡,但不一定是想要致人于死,结果撞死人,因此触犯不确定故意的杀人罪。但要用于“收贿罪”却有点讲不通。

  李复甸表示,郭瑶琪犯罪事实为司法权的一部分,“监察院”无权干涉;但法理上的问题,他将在详细研究案件后,确定该案涉及重大法律问题,法律上有必要续造或解释的话,他将建议请“最高检察署”提出非常上诉。

【编辑:李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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