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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速收费系统频出错 相关负责人已自请处分

2014年01月17日 10: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台高速收费系统频出错相关负责人已自请处分
台“高公局长”曾大仁16日自请处分。(图自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交通主干道计程收费上路后纷扰不断,台当局“交通部长”叶匡时指出,“高公局长”曾大仁已自请处分。曾大仁表示,计程收费问题造成用路人困扰,“高公局”有督导不周之处,已多次自请处分。

  台湾交通主干道计程收费上路后,eTag(高速计程收费系统)相关扣款、查询及服务接连出问题。“高公局长”曾大仁表示,对于计程上路后的种种纷扰,以及对用路人造成的影响感到很抱歉。他认为“高公局”督导不周,因此自提处分。所幸,eTag问题已逐步改善,缺失也逐渐减少,现阶段对“高公局”而言,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把计程收费制度做好,挽回消费者信心。

  叶匡时16日上午前往台当局“行政院”院会说明,远通ETC APP(台湾远通电收计程收费服务系统)未遭骇,而是系统设计不良,断线后会重复大量联机,导致异常联机数量暴增。他表示,曾大仁对此已自请处分。“行政院长”江宜桦要求,“交通部”不能轻忽负起连带督导的责任,对“高公局”必须做出行政惩处并全面检讨。

  叶匡时表示,“高公局”在计程收费的问题上,的确有疏失及监督不周之处,尤其是在ETC APP黑客事件显示远通电收信息处理能力严重不足;“高公局”误信黑客说法,理应进行行政惩处。目前最重要的是,盼“高公局”全力做好,他还在斟酌行政惩处的时间及方式。

  至于“高公局”与远通电收能否解约的问题,叶匡时表示,解约包括合意终止与违规终止。前者是“交通部”与远通电收之间彼此同意终止合约关系,目前看来是不可能;后者则是依合约里的违约程序进行,例如记点、处罚、限期改善等,最严重可终止合约,但须面对冗长的法律程序。叶匡时呼吁远通善尽服务事业本分,不要一再引发民怨。

【编辑:李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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