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涉嫌窃占公有土地盖行馆 苗栗县长胞弟被起诉

2014年01月29日 11:29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涉嫌窃占公有土地盖行馆苗栗县长胞弟被起诉
    苗栗县长刘政鸿的胞弟刘政池(中),涉嫌窃占公有土地在阳明山盖别墅,28日被起诉。(图自东南网)

  据台湾媒体报道,苗栗县长刘政鸿胞弟刘政池窃占公有土地盖“七七行馆”并挖地下室,昨天被依窃占等罪嫌起诉;阳明山公园管理处前处长蔡佰禄明知别墅兴建有疑义却指示组长李朝盛、承办人谢文华核发建照,被依“贪污治罪条例”之图利罪嫌起诉。

  此外,刘政鸿被控在1999、2000年担任中华尖端导磁科技公司负责人时,分别假增资2000万(新台币,下同)及一亿元案,涉嫌违反“公司法”,因逾越十年的追诉时效,获不起诉;刘政鸿昨天下午通过县府行政处表示不回应。

  前阳管处长蔡佰禄在侦讯时说,曾受刘政鸿邀宴,刘在席间请他“多帮忙”弟弟申请的建照,并说“我知道阳管处提的特别景观区保全征收预算案”;因当时刘政鸿是国民党“立法院”副党鞭,他担心预算受阻、处长职位不保,才“违法认定”,但刘政鸿并没说不协助会有什么后果。谢文华也说,刘政池多次表示“哥哥是‘立法委员’刘政鸿”。

  全案起诉八人,刘政池被控涉犯窃占、伪造文书、诬告、伪证等罪,并违反“公司法”与“水土保持法”;他女儿刘冠廷、刘冠余和妹妹刘子莹也涉嫌伪造文书被起诉。厂商叶宪忠参与挖地窖,涉犯窃占与“水保法”起诉。

【编辑:李靥】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