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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抢救私有历史建筑 拟定3级补助奖励

2014年04月17日 14: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金门县文化局抢救私有历史建筑,依型制、大小拟定3级补助办法,最高可获500万元(新台币,下同)奖助,期待岛上的珍贵人文资产在当局与民间携手下获得妥善保存和利用。

  目前,金门全岛具有文化资产身分的历史建筑共有147处之多,其中9间完成修复,另有2间施工中。

  金门县文化局长李锡隆表示,若是今年确定要整修,但尚未开工,且一定会依原貌、传统工法修复,并同意适度开放参观者,可依“金门县私有历史建筑奖助办法”备妥修复书图各项资料,向该局提出申请。

  金门县历史建筑的登录是实行“申请制”,只要具有历史文化价值或表现地域风貌或民间艺术特色等,就可以向文化局申请登录。经由该局邀集专家、学者组成的审议委员会现勘和审议通过,并公告1个月;若无人提起诉愿,就正式成为历史建筑,取得法定位阶身分。

  该项奖助实行3级制,依照建筑物的型制、大小区分等级,补助金额分别是500万元、400万元和250万元。

【编辑:李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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