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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幼儿园女童“定亲” 女童长大嫁人男子提告

2014年04月25日 10: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男子与幼儿园女童“定亲”女童长大嫁人男子提告
纪姓女童现已亭亭玉立,样貌清秀。(图自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4月25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家里开幼儿园的台湾男子余俊宽,指控11年前与曾读该幼儿园的纪姓女童母亲谈妥,待女童长大许配给他;他陆续付了8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女童大了却嫁他人,控告母女诈欺。台北地检署认为此案属民事纠纷,予以不起诉。余姓男子24日透过律师张义祖表示,他不想被当冤大头,不排除提出民事求偿,逼对方母女出面。

  纪女24日晚在网上留言反击余男的说法,吸引上百名网友回应。大多数的人支持她,要她加油。

  纪女指出“小时候的无知变成长大后的恶梦,你觉得我那么小会懂那么多嘛?以为你们是朋友,妈妈跟你之间的协议我根本不知道也没人跟我提过,什么叫我结婚后传简讯联络要东西,并没有!”。

  律师张义祖表示,余男从网上得知纪女3年前结婚,但前年3月,纪母又在“誓约书”签名,表示“保证长女与与余俊宽先生共节连理之事无误”,借钱花用;且纪女曾传简讯给余说:“我想买1万多元的相机,你可以买给我吗?如果不行,可以直接给现金。”这明显都是诈欺犯意。

  他说,侦查中,检方竟打电话给他,直言该案“伤风败俗”,应循民事求偿解决。律师另转述余的说法,检方若认定娶妻计划违反善良风俗,“那纪母买卖女儿,应负更大责任吧!”

  张义祖表示,余仍钟爱纪女;但针对纪女是否结婚,余说因检方从未开庭,无从当面质问是否已婚。尤其检方认为余与纪女的母亲“关系匪浅”,根本是无中生有,塑造余“老少通吃”的丑陋形象。从余的口述与证据,余并未与纪母暧昧,是检方过度联想。

【编辑:李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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