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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长”:对重大违法立即执行公权力排除

2014年05月01日 23: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台北5月1日电 (记者 陈立宇 李志全)台湾“行政院长”江宜桦1日主持“行政院”治安汇报时强调,对蓄意破坏法治、危害社会安定的抗争行为,各有关部门须坚定执法,维护社会秩序与公众权益。

  江宜桦指出,近来在反“海峡两岸服贸协议”、反“核四”、“废核”的抗争活动中,陆续出现群众包围警察分局、占据交通要道、阻挡“立法委员”与当局官员通行、毁损车辆,甚至在网络号召瘫痪捷运等行为,这些违法行径令人忧心,必须坚定维护和执行公权力。

  他表示,当局绝对会在法治框架下保障民众合法集会的游行权利,但对蓄意破坏法治、危害社会安定的抗争行为,当局也须坚定展现执法作为,对重大违法和失序行为,必须立即执行公权力予以排除。同时也请各相关检、警机关采取必要司法追诉手段,维护法治尊严和社会秩序,维护公众权益,以免民众对公权力失去信心,导致出现严重后果。

  江宜桦同时也强调,近来几次事件的执法过程中,外界都会用“放大镜”检视警方对公权力的执行,因此执法人员在采取各项强制力作为时,务必依法行使,做到不过当或逾越法律界限,以免伤害执法者的公信力。

  江宜桦也要求各级执法机关应即时澄清不实的指控和报道,避免导致民众同情群众运动中出现的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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