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搭同事车 老公趴引擎盖称“保护婚姻”
中新网5月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陈姓男子怀疑妻子外遇,撞见妻子搭乘庄姓同事的车,不顾车子开到快车道,趴上引擎盖拍打咆哮拦阻。他虽主张为了“保护婚姻、避免妻子遭诱拐”才趴引擎盖,但法院认定他妨害车辆自由通行权利,依强制罪判刑三月(可缴罚金代替)。
据了解,“趴车事件”发生两天后,陈姓夫妻离婚,陈目前已再婚。
陈的前妻指控,前年9月她搭同事的车,前夫突然窜出,飞扑上引擎盖大叫“下车”。同事不得已,在快车道上倒车,但前夫仍持续阻挡,她只好报警。警方到场,陈双臂抵住引擎盖,激动喊“你们两个下车”。
陈承认当时“站在车前”,但辩称“车子还是可以移动”,他担心妻子遭劫持、与人通奸,才阻挡车辆前进。
法官认为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车辆应依遵行方向行驶;陈姓男子挡车,使轿车只能在快车道上煞车、倒车,形同剥夺轿车依法规驾驶的可能,妨害他人行使自由通行权。当时车上两人衣着完整,没有亲密举动,陈不能以夸大、背离事实的“抓到老婆通奸”合理化挡车行为。
陈说他婚姻权利遭不法侵害,有理由“正当防卫”;妻子若是遭强押上车,他挡车也属“紧急避难”。但法官认为他前妻并无逾越男女分际,也是自愿搭同事的车,就算是丈夫,行为也过当。
【编辑:温雅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