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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出台政策支持台湾创业园发展

2014年06月06日 15:05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5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台湾创业园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支持台湾创业园发展。

  根据《政策》,实验区将在资金扶持、贷款贴息、场所租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创业启动资金扶持。设立创业启动专项资金,根据准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经评审认定(下同),给予300万元以内创业启动资金补助。

  创业贷款贴息扶持。根据准入项目的投资规模,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三年以内、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

  创业场所租金优惠。根据准入项目的经营性质和产业分类,给予不超过五年、500平方米以内经营场所免租金优惠。

  鼓励设立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中心。对各类实验室、研发中心、科技服务机构、企业技术中心,按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等,给予200万元以内的奖励;对经授牌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工作站,给予50万元以内的资金补助,同时给予不超过五年、300平方米以内经营场所免租金优惠。

  支持台湾地区行业公会、社会团体等服务组织设立分支机构。根据机构规模,给予免费使用2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经营场所;对推荐和组织台湾人才到创业园创业的,按实际入园项目和规模给予相应奖励。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将激励更多台湾人才来平潭创业,推动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打造独具特色、充满活力的两岸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记者 王凤山)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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