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独派”向马英九丢鞋被判无罪 警方忧鞋满天飞

2014年06月12日 09: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台“独派”向马英九丢鞋被判无罪警方忧鞋满天飞
    前年世界人权日活动,王献极涉朝马英九丢鞋,台北地院6月11日判他无罪。台湾《联合报》资料照片

  中新网6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独派”人士王献极与赖芳征,前年底在世界人权日活动中,向马英九丢鞋和资料袋,遭检方依“违反集会游行法”起诉,台北地方法院认为两人行为没造成活动中断、停止,或妨害其他人参与自由,昨天(11日)判决两人无罪,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王献极(74岁)及赖芳征(60岁)前年12月10日上午,到新北市新店区景美人权文化园区,参加“2012年世界人权日活动”,马英九应邀上台致词时,王献极朝马英九丢掷两只运动鞋,随扈及时拦下,未砸中马英九;赖芳征也将主办单位送给来宾的文宣资料袋,朝马英九砸去,不过没丢中。

  维安人员迅速架离两人,辖区新北市警局新店分局警察搜证,约谈他们到案后移送法办,台北地检署依违反“集会游行法”及“刑法”强制罪嫌起诉两人。

  王献极辩称,他是因不满马英九的竞选政见没兑现,才藉此表明心声,并未影响马英九致词和集会程序,也没有伤害或妨害他人自由的情形;赖芳征说,他入场时,会场已经混乱,他认为文宣数据袋的内容不实,所以才丢还数据袋,没有犯罪意图。

  法官认为,王献极、赖芳征确有丢鞋、丢资料袋行为,虽不符当天活动宗旨,但活动并未因此中断、停止,两人也没有妨害其他人的参与自由,与“集游法”妨害集会或“刑法”强制罪妨害他人行使权利的构成要件不符,也无其他证据证明两人犯罪,因此判决无罪。

  马英九去年频遭丢鞋抗议威胁,各地警方紧急采购拦鞋网,避免他遭鞋子击中;近来丢鞋行为已渐趋平息,但台北地方法院11日判决向马英九丢鞋的王献极无罪后,警界担心引起模仿效应,恐怕鞋子又会满天飞了。

  法界人士指出,根据判决书内容,法官判处王献极无罪,并不是认同他可以向马英九丢鞋,而是认为王献极的行为,不构成检察官起诉的“集游法”妨害集会及“刑法”强制罪法条,若检方依符合构成犯罪要件的法条起诉,应该就不会判处无罪。法界人士举例,妨害公务或“社会秩序维护法”就可处罚类似行为。

【编辑:丁文蕾】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