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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少女未婚怀孕率居亚洲之冠

2014年07月30日 11:0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每逢情人节几乎是未婚怀孕的高风险期。”善牧基金会宁心园主任谢慧真表示,青少女未婚怀孕危险期,包括情人节、生日及其它刺激情感等因素。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认为,必须先对青少年建立正确的爱情价值观才是根本之道,因为未婚怀孕少女抚养的困难,又由于“家长的道德观”使不少未婚怀孕少女不希望告诉父母,而直接走上“堕胎”一路。

  据台湾“内政部”2012年的统计显示,台湾每100名婴儿中,有5名是未成年少女所生,而未满20岁生产的小妈妈就有3115人,甚至比2011年的2847人多出268人,以近五年来的生育率推估,台湾约有18000至20000万名的青少年父母。

  励馨基金会指出,台湾少女未婚怀孕的生育率已高达千分之12.95,远超过日本、韩国与新加坡,成为亚洲之冠,而堕胎的人数也逐年增加,显见青少年对于安全性行为的观念薄弱,且未成年青少女面对非预期怀孕的问题,也相当无助。

  谢慧真说,防止未婚怀孕,不能单从家庭或学校的禁止,来控制学生的情感,应强调正确的性知识,从性行为上的预防措施做起。她说,每年估计有20至25位未婚少女安置在善牧中心,且70%另一半都不会出现,因为青少男、女在遭遇这些状况时,多半选择逃避,再加上未婚怀孕少女通常对怀孕没有正确的认知,甚至发现自己怀孕时,为时已晚,或不敢告诉家人。

  “未婚生子的青少年父母最重要的还是学习‘对自己负责’。”谢慧真表示,少女在未婚怀孕后,通常需长时间的心理调整,因少女未婚生子后的心理创伤,不仅伴随着家人或邻居的异样眼光与刻板印象,产生羞耻或罪恶感等复杂情绪,在未来寻求另一半、进入婚姻到组成家庭,都会留下阴影。

  纪惠容则说,未婚怀孕少女的辅导,必须兼顾少女的心理状况、孩子与未来的家庭状况等,甚至在少女未满18岁前,须提供寄养、收养、认养等服务,才能建立母子间良好的自我形象与关系。因此,她呼吁,情人节虽是催情因素,但家长平时就必须常与孩子,在两性问题上给予沟通机会,否则当孩子爱火中烧时,为时已晚。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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