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湾一母亲迷信灵修 强迫11岁女儿当性奴

2014年08月14日 14:30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新北市一名妇人迷信灵修团体,竟将11岁女儿献给灵修创办人欧阳显逞兽欲。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判欧阳显、妇人各18年、12年有期徒刑。

  新北市一名妇人参加灵修团体走火入魔,不但自己与欧阳显发生性关系,还藉“能量导引”的名义及亲情压力,从2011年起将年仅11岁的女儿带到汽车旅馆,让欧阳显染指性侵得逞,后来还强迫女儿与欧阳显陆续发生17次性关系。

  少女不堪受辱,在日记写下被害过程,写着“想自杀”、“我觉得自己很脏”。少女后来在网友协助下,通报校方并报警。妇人事后曾将被害少女日记没收,还要少女谎称日记内容是写小说的幻想。

  士林地方法院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处欧阳显14年徒刑,妇人11年徒刑。案件上诉高院,合议庭审理后指出,搜证录音里创办人欧阳显发出淫声浪语,对照少女遭受性侵无助呼救,令人鼻酸。欧阳显犯后矢口否认犯行,妇人身为少女母亲,还维护对方、避重就轻。

  合议庭指出,不过考量两人事后与少女和解,并赔偿损害,少女对母亲还有所期待,仍有可能修复母女关係,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处欧阳显18年徒刑、妇人12年徒刑,全桉可上诉。

【编辑:温雅琼】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