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一妇人被有妇之夫包养 因不知其已婚被判无罪

2014年08月15日 15: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1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60岁的刘姓妇人前年9月间,偶然在女性友人介绍下,到74岁的已婚郑姓知名画家工作室看画,两人情投意合。郑之后提供刘妇每月2.5万元(新台币,下同)的包养金。后来郑直接预缴30万元,作为未来一年的包养金。

  郑的妻子发觉有异,于去年6月7日直闯刘妇住所捉奸,郑妻提告指控刘妇妨害家庭,另求偿300万元精神慰抚金。

  法院审理期间,刘妇承认和郑男关系,但她以为郑是孤独老人,不知道郑早已结婚。郑男则指称,刘妇早已透过朋友知道他有太太,刘妇是看他年纪大胡涂,利用美色诈骗他的金钱。

  不过,带刘妇认识郑的女性友人到庭证称,她不知道郑有无婚姻,也未曾告诉刘妇郑的婚姻状况。

  法官调查认为,刘妇从头到尾都不知道郑是有妇之夫,不符相奸罪“故意”要件,判决无罪,民事求偿部分,也一并驳回。

【编辑:马君豪】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