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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性侵案第18名女子求偿 李须再赔200万台币

2015年04月14日 17: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李宗瑞性侵案第18名女子求偿李须再赔200万台币
李宗瑞二审重判79年7月,执行最大刑度30年。图:“中时电子报”

  中新网4月14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湾富少李宗瑞因性侵、偷拍多名女性友人,遭判刑30年,17名被害女子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判准2745万元(新台币,下同),日前又有一名被害人加入求偿,总计李宗瑞需判赔2945万元。

  据报道,法院一审判李宗瑞须赔偿200万,给这名新加入求偿行列的被害人,李宗瑞不服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宗瑞严重侵害被害人自主权和隐私权,14日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报道说,总计李宗瑞将需判赔2945万元,但全案还没有定谳。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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