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阿里巴巴拟在台重新申设分公司 马云:一定合法

2015年06月06日 14: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阿里巴巴拟在台重新申设分公司马云:一定合法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获颁台湾师范大学名誉教育学博士学位。图自台湾《工商时报》

  中新网6月6日电 据台湾《旺报》报道,阿里巴巴台湾分公司在2008年以新加坡商身份设立,先前遭台湾当局“经济部”投审会以股东结构申报不实为由开罚,并要求撤资,投审会5日表示,阿里巴巴已在5月中以陆资身份重新申请设立台湾分公司,将走正常陆资来台投资设立公司、分公司申请流程,预计最快2个月就能确定是否核准。

  阿里巴巴先前被认为违反台湾当局“陆资来台投资规定”,遭投审会开罚12万元(新台币,下同),并要求半年内撤资,而阿里巴巴则认为2008年按照当时正常程序设立,虽在5月11日缴纳12万元,但已提起诉愿,目前仍在台湾“行政院”诉愿会诉愿中。

  对于阿里巴巴台湾分公司重新申请案,投审会执秘张铭斌表示,投审会已做初步审查,前2天要求其做补充说明,待阿里巴巴文件补齐后,会再送交相关主管机关按正常程序决定准驳。由于阿里巴巴仍就撤资的部分进行诉愿,张铭斌表示,诉愿结果不影响此次的申请。

  另外,淘宝网2013年以港商身份来台设分公司,因相同原因遭投审会开罚新台币24万元,限期6个月转让或撤资,张铭斌表示,淘宝网也已表达重新申请的意愿,但目前还在准备中尚未提出。

  另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针对阿里巴巴台湾分公司以新加坡商名义注册而被台当局“经济部”罚款,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昨(5)日接受台湾媒体访问时强调,不论是台湾阿里巴巴或是淘宝,进入台湾的过程及注册事宜,一定合理合法。

  马云昨日获颁台湾师范大学名誉教育学博士学位,他在接受访问时表示,会先以合理合法的方式成立台湾分公司,接着才会引进百亿资金。

【编辑:朱念】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