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警员朝贼开3枪致其死亡 遭判刑6个月(图)
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桃园杨梅分局警察叶骥,去年拦检盗窃通缉犯罗文昌,因对方企图倒车逃逸,他持枪朝罗男腿部开了3枪,罗负伤逃逸后因伤重死亡。台湾高等法院昨天维持一审判决,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将叶员判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杨梅警分局警员叶骥去年初在桃91线叶厝追查赃物买卖时,发现罗男突然驾车准备离开,形迹可疑,叶员上前拦阻,但罗男不听停车受检指令,开车加速逃逸,倒车绕着叶员转了半圈。
叶员先对空鸣枪一枪,再朝腿部开3枪企图制止罗男,罗负伤开车逃逸,失控冲入路边稻田中,因失血过多,送医不治。
桃园地检署、地院及高院均认为,罗倒车拒捕并无冲撞或实际攻击行为,未造成叶的生命安全疑虑,反倒是叶员朝罗的腿部开3枪,子弹贯穿罗下肢动静脉血管达10个弹孔,还贯穿大腿,导致罗死亡,因此认定叶员逾越使用警枪的必要程序。
辩护律师出庭强调,罗男前科累累、因案被通缉,且有开车冲撞警员纪录,中弹后加速逃逸致使延误送医,加上吸毒导致大出血,因而丧生,叶员并无杀人或伤害致死的故意,且依法使用警械,无过失可言,难道要被撞伤或撞死才能开枪?
叶员获知判决后,情绪沮丧,请假在家。永安派出所所长曾彦勋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后续将协助委任律师上诉。
此案因牵涉警方执法尺度、用枪时机,受警界高度关注,但从检方、一、二审都认定叶骥开枪已逾越“必要程度”,很可能引起警界重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