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知情人曝金罐案已判决 律师表示若败诉肯定上诉

2012年10月30日 17:0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29日,佛山市三水法院原定于当天对“健力宝金罐案”进行一审宣判,但由于当事双方均未能到庭,法院并未开庭宣判,而是分别向被告健力宝公司和原告庄晓岩各邮寄了一审判决书。知情人士称,该判决书中,三水法院驳回了庄晓岩要求健力宝公司为其更换纯金罐的请求。

  29日,三水法院向羊城晚报记者证实,法院确实已将判决书寄出。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从双方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原被告双方有15天的上诉期,如果在此期限内,原被告双方都没有上诉,此判决生效。”

  29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庄晓岩代理律师杨富壮,他表示前两天接到了三水法院通知,“说是今天宣判,但我赶不过来,我就说让他们把宣判结果帮我邮寄过来,现在还没有收到判决书。”杨富壮表示,希望法院能够支持庄晓岩提出的“更换纯金罐的要求”,“我们放弃了之前提的赔礼道歉和50万赔偿经济损失要求。我也和庄晓岩联系过,她也希望早点看到结果。估计三天后,我们会拿到判决书。”杨富壮表示,如果法院判他们败诉,他们肯定会上诉。

  29日下午,记者多次电话联系健力宝公司总经理助理陈维坚,但无人接听电话。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三水法院驳回了庄晓岩要求健力宝公司为其更换纯金罐的请求,不过具体情况不便详聊。

  记者徐浪、郑诚报道:

【编辑:燕磊】

>体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