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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卡马乔与足协四罪行 习惯并不等于合法

2013年08月09日 07:53 来源:现代快报 参与互动(0)

  卡马乔和他的团队在中国捞了不少“金”走了,可球迷和媒体对他们的抨击并没有停息。近日,北京市商安律师事务所熊智律师向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发举报函,实名举报前国足主帅卡马乔及其团队存在重大偷税漏税行为,要求卡马乔及其团队必须向中国税务机关依法申报收入并足额纳税,并严惩中国足协不当行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熊智表示,他给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的邮件已经被签收,目前正在等待着对方的答复。

  西班牙人卡马乔及其团队自2011年8月份以来,拿着中国足协高昂的薪酬,居住在中国境内。根据多家媒体的报道,卡马乔的年薪是300万欧元,也就是说卡马乔的年薪至少为2380万元人民币,而卡马乔团队的年薪近45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3580万元。虽然该合同并没有履行完,但熊智表示,中国足协已经为卡马乔团队支付了总计23个月的薪酬,从中国足协账面上划走的卡马乔团队薪酬总额已经超过1.1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卡马乔及其助手在中国境内居住一年以上并已经获取了巨额薪酬。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卡马乔及其助手不仅应当将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予以申报依法纳税,其在中国境外获得的收入也应当如实向中国政府申报并缴纳税金。

  目前,熊智已经把他发给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的实名举报函发到了网络上。熊智表示,举报材料集中关注了四个方面,即:卡马乔等人有纳税申报的法定义务没有履行,应予处罚;卡马乔属于在中国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依照我国相关规定,应当将此期间境内外收入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卡马乔的西班牙律师哈维尔向足协收取巨额佣金,应当申报纳税;中国足协代扣代缴法定义务没有履行,应予处罚。

  对于第四个方面,熊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中国足协是卡马乔团队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但是,中国足协超越法律规定,与卡马乔团队缔结违背中国法律的结税合同,怠于履行扣缴义务人法定义务,依法应当处以相应的罚款。

  熊智还强调,自己此次举报并非是为“炒作”,而是目前这种“纳税义务转移”的案例及合同确实很多,甚至已形成一种习惯。但是,习惯并不等于合法,错误的习惯必须得到纠正。现代快报记者 吕远

【编辑:金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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