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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春"内讧"折射品牌困局 代言无准则注册成禁区

2013年10月22日 09:4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年8月,5000人在佛山世纪莲表演,刷新全球最多人打咏春纪录。南方日报资料图

  随着《叶问》、《一代宗师》而红遍大江南北的咏春,日前却上演了一幕“清理门户”和“踢馆”大戏:10月9日,叶问之子叶准、世界咏春联会副主席冼国林在佛山召开新闻发布会,声言要将佛山精武体育会会长梁旭辉及其师傅张卓庆逐出师门,而未受邀请的梁旭辉则在一众弟子的保护下闯进会场,现场气氛异常紧张。一切都起源于以下这则消息:嵩山少林寺将于11月9日举行“咏春重返少林”的立碑仪式,梁旭辉声称,他们提名的个人只需缴纳1000美元,就可以在咏春石碑上刻上名字。这些言行遭到了叶准一方的强烈反对。

  “咏春重返少林”之争,也引起人们对咏春作为非遗的产业化前景的关注。在电影产业的光环之下,咏春如今已经身价百倍,但也惹来了宗派和传人之间利益分配的种种争议。有法律界人士建言,咏春应注册为统一品牌进行开发。但由于各派师傅仍缺乏共识,咏春至今仍未能为自身的产业化建立“游戏规则”。

  ●南方日报记者 杨逸

  起源有争议

  咏春拳是一种近代新兴及流行的中国武术,行内有“起于严咏春,显于梁赞,盛于叶问”的说法。由于中国武术的早期发展仅仅靠师徒口耳相传,多半缺乏文字记载,而且深受武侠小说影响,坊间流传的说法往往难以作为实据。

  说到这起咏春内讧事件的导火索,都得归咎于一块“传说”中的石碑。

  有消息指,今年11月,嵩山少林寺将在少林寺内竖立“咏春重返少林”的石碑。正当此时,一条“收费刻碑”的消息也在网上不胫而走:张卓庆、梁旭辉在网上公开“叫卖”,个人只需缴纳1000美元、团体只需缴纳2000美元,便可以在碑上留下大名。

  尽管叶准也在支持信上加盖了私人印章,他却表示对其幕后操作毫不知情。在10月16日的发布会上,叶准方面再次要求少林寺进行澄清。然而,少林寺方面目前以方丈释永信身处国外为由,未有作出公开回应。

  不懂功夫的人也曾听过“天下武功出少林”一说,梁旭辉对此亦深以为然。他举证叶问曾亲手撰文,提到咏春来源于“河南嵩山少林派”。然而,这一说法被佛山精武会常务理事兼副会长梁仕秋反驳:所谓“少林”指的是福建南少林,与嵩山少林寺风马牛不相及。

  “传统认为咏春拳来自五枚师太,但五枚师太是一名道姑,少林寺里怎么可能出现道姑?”梁仕秋向记者介绍,真正有文字记载的咏春发展史,应当从梁赞算起。然而,关于咏春源流的争议,这起事件也并非首例。2007年各地咏春“申遗热”兴起后,咏春起源“广东说”和“福建说”两者的争议就从未停息过。

  尽管如此,“重返少林”的说法还是让非遗专家感到有些惊奇。“过去常常听说非遗要分家,却很少听说要合并。”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俊华表示,从非遗保护的角度来说,“咏春”与“少林”必须具备“子体”和“母体”之间的关系,才能合并在一起。“即使具有这样的相关性,也要考虑到传承人的态度。如果传承人不愿意回归少林,那么就不能违背其意愿。”

  代言无准则

  任何个体若要“代言”咏春,都理应受到知识产权的约束,因为咏春是师徒相传、集体创作的品牌成果。至于谁有资格成为咏春的代言人,现行法律会尊重传统习惯,将这一资格赋予行内具有影响力的人士。

  谁是咏春的代言人?是这起事件另一个引人关注的焦点。

  在世界咏春联会致释永信的信中,冼国林提出了一份据称是张卓庆、梁旭辉等人设计的“正统咏春传承表”,并质疑表中刻意剔除其他叶问弟子以及其他支流的传人的名字,却将自己列为“全权代表”。那边厢,梁旭辉却声称叶准并非叶问直接传人,并对其功底提出质疑。

  公开信中提到的说法,迅速引起了咏春界的反响。各大宗派的传人纷纷起来回应:咏春不存在“全权代表”,也没有人能擅自代表咏春“重返少林”。梁旭辉亦辩解,称自己从未作出如此论断,“重返少林”不过纯属个人看法而已。

  传统武术宗派林立,不同宗派的继承人往往都以“代表”自居,故弄玄虚、滥竽充数之事亦层出不穷。曾有法律专家建议,“大师”、“宗师”、“掌门人”之类名词应该淡出舞台,改按非遗习惯统一称“传承人”,如此方能有利于武术规范化、产业化的发展。

  目前,广东省级非遗名录上的咏春项目有三,“咏春拳·叶问宗支”便是其中之一,叶准是这一宗支的传承人,而张卓庆、梁旭辉却不在此列。叶准拟向少林寺发函,重申梁旭辉无权使用“叶问”的名字。

  然而,有非遗专家表示,“传承人”的着眼点在于非遗的保护。只要没有擅自更改或扭曲非遗本体,非遗传人即使存在利用非遗为私人牟利的事实,非遗法规对之还是鞭长莫及。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传统体育、游戏与杂技组组长李朝旭进一步表示,“清理门户”也无法改变传承人的实质。

  “只要经过了拜师仪式,拥有非遗的技术和社会影响力,他就具备传承人的资格。”在李朝旭看来,非遗“有传统而无正宗”,每个非遗传人都有权自由发展。当然,非遗也不可能有“全权代表”一说:“咏春弟子可以有个人见解,但谁也不能代表整个咏春。”

  “如果其他师傅不同意梁旭辉的做法,他们是可以从法律层面对之进行制止的。”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徐瑄总结道:“总的来说,咏春的价值由谁创造出来,谁就有权控制这种价值的使用。”

  注册成禁区

  早在十多年前,叶问的关门弟子梁挺在香港试图将“咏春”注册为个人商标,遭到了其他掌门的极力反对。由于内部未能形成共识,“注册”一事也就成了圈中的一个“禁区”。

  争当“全权代表”的身份,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更深层次则是牵涉到非遗产权与利益分配的问题。广东俗语有云:“瘦田无人耕,耕开有人争”,咏春系列电影的光环,使“咏春”的身价增值百倍,却使圈中人难免陷于“名利场”的迷局。

  在叶准看来,开班授徒或电影推广都是可取的做法,而“收费刻碑”的方式却让人无法接受。不过,有行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开发咏春电影在圈内也是存在争议的。银幕上“叶问”形象被过分渲染,导致其他宗师的地位旁落,也引起了一些微词。而叶准一方对此表现得相当低调谨慎,一再强调咏春非叶问一家独有。

  既然咏春不为某一宗派所独有,那么联合进行品牌开发是否可行?法律学者建议,作为一个集体品牌,咏春应尽早注册,并对品牌进行整体包装。注册后的咏春,也就有了确定的持有人身份。

  为武林字号注册品牌,让人不由得想起30多年前的一股“少林热”。一部风靡大江南北的电影,让少林寺声名鹊起,不少商家纷纷打起了“少林”的主意,甚至连烟、酒、荤食品牌都冠名“少林”。由于少林寺并非法人,无权注册商标,维权时常常陷于被动。这一情况,直到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以后,才大为好转。

  巧合的是,“少林”的身影也出现在这次咏春“内讧”之中。少林的产权保护经验对咏春是否有启示作用?由于没有一座“少林寺”作为认祖归宗的大本营,咏春更多只能通过协会组织的方式进行协调。叶准、冼国林将张卓庆、梁旭辉从联会解职,却成了本次事件的爆发点。

  “咏春的产业开发,我们心中一直都在纠结这件事。”梁仕秋表示,世界咏春联会成立的初衷,就有联合进行推广的意味,但每位师傅都有自己的计划和想法。“希望各派掌门都能平心静气地坐到一起,制定(大家都能接受的)游戏规则。”梁仕秋表示,希望官方能牵头进行协调,尽早制定出一套各方都能接受的开发方案。

【编辑:王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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