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对孙杨处罚没有因其特殊身份而有偏颇
2013年11月05日 15:2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广东德培律师事务所于丹阳律师也表示,孙杨在这一交通事故中没有造成什么损害,而且他是被追尾,杭州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结果是在其自由裁量权之内,不存在因为孙杨的特殊身份而存有偏颇的现象。“如果孙杨撞人了,造成严重人员伤害,那就要负刑事责任,要给予刑事处罚。”
羊城晚报记者 林本剑
【编辑:金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