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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申花西迁申请不符合规定 足协表态不会通融

2013年12月25日 09:11 来源:华奥星空 参与互动(0)

  中国足协与上海足协相关负责人12月24日就申花正式递交搬迁昆明申请一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中国足协与上海足协表态申花递交的申请不合规定,并表示很难有通融的余地。

  23日上午,申花向中国足协和上海足协分别发去搬迁主场的书面申请,这意味着申花主场迁至昆明迈出了最实质性的一步。申花递交给上海市足协的主场外迁材料中称,在球队2013赛季困难时期,与昆明方面达成一致,对方先付3000万元费用支持,未来申花主场迁到昆明后,还将给申花经营上予以一定程度的支持。申花向上海市足协承诺,未来三年外迁到昆明,申花的股权结构不会改变,申花的球队名称不会改变。因时间紧迫,申花恳请上海市足协在相关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上海市足协秘书长隋国扬强调申花要想外迁,必须符合《中超俱乐部准入条件》中的诸多条款,“整个股东成员是否对这个事情形成统一意见,是否有决议文件;第二,相关债务是否能够了结或结清。”隋国扬表示,“据我们了解,在上海俱乐部之前的转会中,申花仍有部分款项尚未结清,我个人认为(申花)不具备变更注册地的条件。”

  中国足协相关负责人表态申花递交的材料不合规定主要在于两点原因: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是,俱乐部的重大决定需要俱乐部董事会的通过并由六大股东签字,但是在申花递交的材料中没有提供股东的决议。此外虽然在昆明注册了上海申花联盛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但一家公司无法获得两个中超的参赛资格,除非申花在上海完成工商注销程序,把公司的整体搬迁到昆明。与此同时申花还要取得上海和昆明两地体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中国足协尊重球队投资人,但更要尊重公司法、体育法和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在这个问题上很难有通融的余地,所以从目前来看申花西迁很难实现。

  不过,申花搬迁主场似乎决心已定。对于债务问题,申花高层进行了解读,“一方面是转会费款项,有需要支付上港队的转会费还没有支付,这个问题我们能解决。第二个就是之前有一笔贷款。”而对于有关股权决议的问题,该高层表示目前他们尚不知该如何操作,“申花的股权结构跟其他俱乐部不同,并非单一股东拥有100%的股份,所以股东决议是否要所有股东签字,我们不知道。同时,我们有申花俱乐部的100%的经营权,能够有权决定主场搬迁。”

  对于外界所言申花必须注销其在上海的公司的问题,申花方面也表示目前也没有弄清楚,“新的属地管理细则我们也没看到过,往年是不需要的。现在不知道新的细则到底明确到什么程度,如果要注销,那么为什么注销?如果注销是为了避免产生关联,那么我们可以把在上海的公司中足球方面的业务取消,进而避免关联。”

  申花高层称,“我们目前有诸多困惑,但是咨询了中国足协、上海市足协,好几种说法,我们也弄不清。”但该高层表示申花外迁的决心已定,“注册子公司、递交申请、清偿债务,我们外迁的决心是有的。”(穆勒)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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