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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受理刘健转会案 可先调解但结果恐难被接受

2014年01月08日 15:3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下午,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向青岛中能俱乐部发出通知,要求其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15日内向仲裁庭提交书面答辩等材料,这意味着刘健转会广州恒大已正式进入仲裁程序。

  1月6日下午,刘健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随后还前往足管中心主任张剑的办公室,希望能够与张剑进行面谈。据悉,张剑当时明确表示,要相信仲裁委员会,他们很多人都是法律专家,一切都会按照规章制度来办事。

  按照程序,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后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但只过了一天仲裁委员会就决定受理此案,并向青岛中能俱乐部发去通知,告知其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后的15日内提交书面答辩、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在作出裁决前,仲裁庭可以先行对争议双方进行调解。从目前情况来看,双方不大可能同意调解的结果;而且此案经媒体曝光后,足协从中调解显然有和稀泥之嫌。

  按照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除对纪律委员会的处罚决定不服而申请仲裁外的其他案件,应当于仲裁程序开始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如遇重大或特殊案件,可将案件提交中国足球协会主席会议处理。

  (林本剑)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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