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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应为刘健办临时转会 因出于保护球员目的

2014年01月28日 10:13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白云) 刘健转会广州恒大一事,已成为中超转会市场“罗生门”。据记者多方了解,青岛中能日前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答辩证据缺少关键证物,此次仲裁裁决将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

  记者在中国足协及圈内权威人士处了解到,1月23日青岛中能向中国足协提交的答辩材料都是复印件,特别是一份2017年1月1日到期的工作合同复印件,这份合同的真伪正是刘健与中能俱乐部纠纷的焦点所在。

  众所周知,合同复印件不具备法律效应,更无法让仲裁会及外部专家通过技术鉴定来辨别真伪,对纠纷仲裁没有任何意义。据悉,恒大律师已经就此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去函,要求中能方面提交合同原件,但至今仍没取得。

  由于这一版本的合同难现“真身”,不可避免地将延误整个案件的仲裁日程。在此过程中,损失最重的无疑是刘健。他将面临无球可踢的尴尬。根据目前这样的状况,国外主流联赛的通行做法就是由足协出具临时转会证明。也就是说,中国足协应该保护球员,根据国际足联及国际体育仲裁院的司法惯例向刘健签发临时转会证明,允许刘健临时注册于新俱乐部。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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