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或成立调查处对付兴奋剂 向公安纪检学习
2014年04月15日 15:41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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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据新华社北京14日电 国内反兴奋剂工作正在酝酿重要变革,调查手段将与传统的检查以及生物护照技术一起,成为同样重要的反兴奋剂武器。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副主任赵健告诉记者,近年来国际反兴奋剂的潮流有所变化,过去检查是反兴奋剂最主要的手段,而现在通过信息、情报收集,对可疑人员进行调查,成为又一项重要的反兴奋剂手段。因此,国内的反兴奋剂工作也有了相应改变。
国际上,多位著名运动员从来没有出现过兴奋剂阳性结果,却在反兴奋剂人员细致调查之下露出马脚。近期最著名的案例就是美国自行车运动员兰斯·阿姆斯特朗。
在国内,也有通过调查查处兴奋剂违规的先例,比如前些年发生的鞍山体育学校给小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等恶劣事件。这类事件大多是反兴奋剂部门接到举报之后开展调查,并未形成机制,但今后,有针对性的调查有望成为反兴奋工作的常态。
赵健说,反兴奋剂中心已经对机构进行调整,单立“法律事务与调查处”,以更好开展这项工作。
新处室由王新宅负责,他表示,反兴奋中心正在尝试提高调查能力,并期望得到其他部门的更多帮助。在已成为反兴奋剂经典案例的“阿姆斯特朗案”中,美国反兴奋剂机构使用了比较专业的调查手段。王新宅认为,现在使用兴奋剂手段愈发先进、隐蔽,相应的,调查手段也应该更加专业。
他说,他正在研究学习公安和纪检的调查流程与手段,中心还将派出人员到中纪委的纪检人员业务培训班学习。
【编辑: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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