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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协调解李昕官司未果 没有裁决权难以作为

2014年07月31日 19:15 来源:沈阳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马骋)浙江女篮提前解约教练李昕的事情近日闹上了法庭,中国篮协表示此前的调解没有奏效。李昕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她将对方告上法庭也是无奈之举,对方属于违约。

  李昕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打官司有三个目的:第一是浙江稠州银行女篮严重违约;第二是自己当初是放弃在国青女篮继续执教的机会加盟浙江女篮的,但没想到却被球队如此对待,她承受了巨大的损失。第三打官司是为了捍卫自己的权益。另外一个不被很多人知道的细节是,中国篮协相关部门为了这个事情特别咨询了中国篮协的法律顾问。后者给出了一些说明,浙江女篮在给李昕调岗的理由是未完成夺冠指标,但合同中并没有明文规定这个内容。

  另外,法律顾问还指出,由于这次有关的李昕和浙江女篮的争议,是属于合同争议,裁决权在法院,因而中国篮协只能尽力从中调解。这也就是解释了针对李昕的事件,不是中国篮协不作为,而是裁决权根本就不在篮协手里。

  李昕在作为球员时曾经取得过非常辉煌的成绩,随中国女篮获得了奥运会的亚军。而此后担当教练也非常不错,她曾经执教过奥神、鞍山西洋等CBA、NBL的球队,她也是CBA历史上第一个女教练。

【编辑:王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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