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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能因国奥“抢人”受罚 被警告并罚款20万

2014年09月14日 09:0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

  据新华社北京电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9月13日开出罚单,山东鲁能俱乐部因国奥“抢人”事件被给予警告及罚款20万元的处罚。

  中国足协纪委会的罚单称:根据中国足协“关于中国奥林匹克足球队集训的通知”和中国足协国家队管理部的情况报告,中国足协纪委会对中国奥林匹克男子足球队集训期间山东鲁能俱乐部的有关违纪情况进行了事实调查和听证。纪委会认定,山东鲁能俱乐部在8月18日国奥队为备战亚运会进行集训和相关准入工作时,未经中国足协同意,擅自将6名已到队的该俱乐部运动员带离国奥队,违反了中国足协相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76条、第45条,《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第66条之规定,足协纪委会对山东鲁能作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处罚。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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