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原副主席南勇获减刑一年 狱中负责绿化工作
2014年12月10日 08:5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昨天下午,北京市二中院在司法部燕城监狱对南勇减刑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裁定减去南勇一年有期徒刑。
南勇是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兼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因犯受贿罪于2012年6月7日被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2014年11月13日,燕城监狱以南勇获得7次表扬为由,向二中院提出建议对南勇刑期减去一年。二中院受理案件后,于11月14日至18日在北京法院信息网上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不同意见。
审理该案的合议庭由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并邀请人大代表全程旁听案件庭审。昨天开庭时,南勇表情平静,说话声音不大。证人证言显示,南勇在监狱主要负责绿化工作,按时参加劳动任务,刻苦学习。南勇感谢法官和检察官去监狱开庭,称开庭过程对他来说是个教育的过程,他会深刻反思自己的问题,继续积极改造。法庭上,司法部燕城监狱提出,在服刑期间,南勇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考核期间获表扬7次;南勇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二中院认为,罪犯南勇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法院裁定对南勇减去一年有期徒刑。
【编辑:姜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