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足协:从中国足球发展角度考虑 建议刘健案和解

2015年04月17日 07:4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永军)昨天,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就青岛中能起诉广州恒大和刘健违约赔偿一案进行审理,庭审长达近5个小时,双方各自举证。足协仲裁庭建议当事各方从中国足球发展大趋势角度看,进行和解。

  中能在去年9月,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足协撤销对中能的处罚(扣除7分、罚款40万,但赛季已结束)、要求刘健和恒大承担违约责任。

  该案在去年10月13日首轮审理后,足协回复“案情复杂,延期裁决”。

  昨天,仲裁委员会再度开庭。庭审从上午十点一直延续到下午两点多。中能举证,依据在足协备案的2010年合同,至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刘健仍是中能的签约球员,刘健违约与恒大签约,恒大俱乐部私下接触刘健,以巨额签字费和年薪诱惑刘健,并教唆球员公开合同,应当给予纪律处罚。

  恒大方面举证认为,足协裁决刘健为自由身,俱乐部不违规;中能阻碍刘健转会,给刘健和恒大造成损失。

  足协仲裁庭认为,围绕刘健合同纠纷一案旷日持久,对中国足球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对中能、恒大、刘健和仲裁委员会都是巨大压力,希望各方能从中国足球发展的大局考虑进行和解。中能方面表态,尊重仲裁庭意见,会积极推动解决,不希望此事继续扩大化,影响发展。

【编辑:姜贞宇】

>体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