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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宏进离婚案维持原判 200万债务由其独自承担

2012年04月27日 14:05 来源:深圳晚报 参与互动(0)
方宏进离婚案维持原判200万债务由其独自承担

  原央视名嘴方宏进的离婚案有了终审结果。北京一中院终审维持一审原判,意味着方宏进与妻子的婚姻宣告终结,女儿由女方抚养,财产问题仍旧悬而未决。

  2010年底,方宏进的妻子于红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海淀法院根据于红伟提交的“包养小三”的证据,认定方宏进有过错行为。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女儿由母亲抚养,而婚姻存续期间的200万元债务由方宏进独自承担,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后,双方均向一中院提出上诉,于红伟主要是诉争房产分割和女儿抚养费过低的问题;而方宏进则称自己在婚姻中没有过错。

  一中院审理后,终审驳回两人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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