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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公司发声明:林更新无权私自接活

2013年02月06日 09:07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月2日,林更新现身南京出席代言活动时,对与公司唐人电影方面传出不和,遭遇封杀的传闻进行澄清。没想到传闻并未平息,昨日,唐人电影就“林更新私自接洽演艺活动”一事做出声明,称林更新目前仍处在合约有效期内,无权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代理上述演艺业务,也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任何关于演艺业务之合约或参加有关演艺业务。

  声明称,是“针对近期有传言上海唐人电影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之签约艺人林更新未经本公司同意而单独接洽演艺活动事宜”,而特此声明。并在文中提到,与林更新于2010年2月28日签署独家演艺经纪之《经理人合约》,该合约有效期为2010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为期十年,目前合约在有效期。根据《经理人合约》相关约定,唐人系林更新之独家及唯一演艺经纪人,关于林更新之一切演艺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录像、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宣传推广等事宜。未经唐人书面同意,林更新无权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代理上述演艺业务,也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任何关于演艺业务之合约或参加有关演艺业务。 张 楠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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