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张咪败诉被判赔76万 原告称被其诈骗百万

2013年05月10日 10:36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投资人齐丽英称,歌手张咪虚构演唱会事实诈骗其百万元,因未被警方刑事立案,而将张咪及北京东方欧美图文设计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欧美)告上法庭。昨天,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判东方欧美公司返还88万余元,其中张咪承担76万元。

  齐丽英诉称,张咪以筹资国外巡演《中国一夜》为名,诈骗她100万元,她和东方欧美签投资合同后,将100万汇入张咪账户,张咪出示了收条。但直到约定首演的前一个月,两被告也没有对演出做实质性工作,因对方根本没有履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偿还投资款及利息。

  据了解,审理期间,东方欧美公司未到庭,也未提交答辩状。张咪辩称,她不是合同纠纷适格被告,仅是代为收款,并非私人借贷,也不是合同主体。要求驳回原告诉求。

  朝阳法院查明,2010年9月原被告双方建立契约,约定《中国一夜》于2011年6月首演。齐丽英以汇款、个人转账方式汇100万到张咪名下的“转款专用账户”。此后该账户多次消费、取款。

  法院认为,虽然合同双方不包括张咪,但专款专用账户以张咪名义设立,张咪应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因涉案合同长期停滞,被告东方欧美未全面履行义务,因此应解除合同,被告偿还其余款项。

  昨天,法院判决涉案合同解除,东方欧美返还齐丽英88万余元,其中76万余元由张咪承担。(记者刘洋)

【编辑:鲍文玉】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