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将出台“22条规定” 典型涉案剧禁黄金档播出
2013年06月05日 10:49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曾有消息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出台“22条规定”,治理电视剧市场乱象。近日,该文件内容正式曝光,其中,关于电视剧的总量、范围、比例、题材等的规定与之前传言相差不大,但有关“总局将整顿收视率评价体系”的内容则并未见诸纸端。
这项名为《卫视综合频道电视剧播出调控管理办法》的文件中,要求除法定节假日外,卫视综合频道电视剧播出时间不得超过播出总量的45%;每日播出同一部电视剧总集数不得超过6集,双休日不得超过8集。播出时段上,要求19时至24时之间播出同一部电视剧不得超过3集;黄金时段播出同一部电视剧的频道数量不得超过4家。
题材方面,文件继续鼓励现实题材,要求其黄金时段播出集数的比例需要达到总集数的50%以上;古装题材每月和年度播出的总集数都不得超过总数的15%,原则上两部古装剧不能接档播出。涉案剧则根据其内容进行区别划分,如《征服》这样案件从始至终贯穿的“典型涉案剧”不允许上所有电视频道黄金档;如《重案六组》这样不是一个案件贯穿的“一般涉案剧”允许在地面黄金档播出,不允许进入卫视黄金档;至于属于司法、普法法制宣传类的电视剧如《任长霞》则不在限制范围内。至于引进剧和合拍剧,文件规定,合拍剧必须按发行许可证标注的时段范围进行播出,引进剧则干脆不得播出。(汪毅)
【编辑:蒲希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