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张咪不存在诈骗 张咪反告举报人侵权
参与互动(0)昨日,被“诈骗门”困扰近两年的歌手张咪召开维权发布会,并公布该事件的结论性进展: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对“张咪诈骗”举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在公安机关的调查中,张咪不存在举报人声称的诈骗行为。发布会上,张咪律师还出示了齐丽英、黄子琦等人造谣、损害张咪名誉权的证据。终于沉冤得雪,张咪眼中含泪,称两年来自己被人恶意推向低谷,十分煎熬,摔得最痛。
终于沉冤得雪,张咪面对媒体时显得十分低姿态,在讲话中,她眼中含泪,几度哽咽。据张咪律师透露,在“诈骗门”事件爆发后,张咪就暂停了演艺事业,因为几乎接不到工作。另外,张咪透露家人也因其受了诸多委屈:“我爸爸今年已经80多岁了,他这个年纪很难去接受‘诈骗’这两个字眼儿,所以每一次他看到我的新闻和这两个字联系到一起的时候,他都会住院一次,现在都还躺在医院里。我女儿也是因为一直在承受着妈妈诈骗绯闻的压力,也非常惧怕进入演艺圈。”“我特别恳请媒体朋友从今天开始,不要再用‘诈骗’两个字作标头来写关于我的文字。”
张咪的律师王军强调,自事件发生后,他们与张咪经常碰头,所谓“潜逃”根本子虚乌有。而张咪另外一位律师王立岩则在会上出示了齐丽英、黄子琦等人造谣、损害张咪名誉权的证据。张咪也已于2011年12月8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通过各主要媒体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250万元。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而张咪的态度是: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判决。
事件回溯
2010年9月12日,齐丽英等人投资舞台剧《中国一夜》项目,齐丽英、黄子琦后准备撤回投资,遭拒,向媒体和公众放出张咪涉嫌诈骗的消息,并与2011年8月17日就此事向警方举报。 2011年8月,齐丽英和黄子琦又以张咪企图“携款潜逃”为由,于首都机场拦截要出国的张咪,抢夺并撕毁其护照。 2011年12月,张咪以名誉权纠纷,将齐丽英、黄子琦等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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