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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星黄耀明:望同性伴侣有婚姻权利

2013年07月24日 11:10 来源:南方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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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耀明。

  近日,有香港争取同性恋者平权团体“大爱同盟”向港府发出建议,希望有关部门在港研究推行在法律上类似于婚姻法的同性恋者民事结合法,让当地的同性伴侣享有婚姻自由平等的权利。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周一岳希望港府尽快讨论有关议题,并强调香港不能避免思考同性婚姻。

  “大爱同盟”是由香港明星黄耀明、何韵诗等创立的争取同性恋者平权团体,早前公开承认自己同性恋者身份的歌星黄耀明表示,期望港府就当地性向歧视的问题进行立法。

  黄耀明表示,他在公开自己的性取向后,曾因此被取消工作,他期望当局可就歧视不同性倾向人士立法,而“大爱同盟”让港府研究推行让同性恋者在法律上享有类似婚姻关系的民事结合、让同性伴侣获得与一般人相同的婚姻权利的建议,不涉及婚姻的字眼且较为温和,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采纳。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方面称,由于有关议题存在很大争议,港府必须进行审慎的处理。

  平机会主席周一岳表示,希望港府明年就对同性婚姻问题进行立法咨询,他强调香港不能避免思考同性婚姻,如若港府一再回避此事,平机会将启动其他相关工作。

  早前周一岳撰文表示,“每个人都有自由去选择与什么性别的人结为伴侣,这是基本人权,不能受到剥削”。也有香港团体表示,港府应根据当地的同性恋歧视情况考虑立法,民事结合与同性婚姻立法问题不能分开讨论,二者将对现有的社会家庭制度造成冲击。

【编辑:蒲希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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