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电总局“限歌令”细则:导师评委避免夸张作秀

2013年07月30日 15:45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发出“限歌令”,调控荧屏歌唱类节目扎堆等现象,在近日特急下发全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歌唱类选拔节目的通知》细则中,要求今年各台一律不再投入制作新的歌唱选拔类节目,并指出了目前国内歌唱类节目存在的几个问题:总量偏多、形态雷同、铺张奢华、夸张作秀等。

  通知提出了歌唱选拔类节目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不能一哄而上,跟风模仿,今年各台一律不再投入制作新的歌唱类选拔节目。通知要求力戒铺张浪费、力戒炫目包装、力戒煽情作秀,防止比阔气、讲排场、拼明星。要尽量降低成本、节约资金,节俭办节目,办内容制胜的好节目。

  对于已制作、准备开播的节目将推送至第四季度播出。针对今年很多卫视缺乏自主创新,跟风引进国外节目模式的现象,总局提出要加强卫视的自主创新能力,对原创节目给予支持鼓励,对引进国外节目模式将严格调控。

  通知特别提到,参赛选手、评委、嘉宾、主持人的语言、行为、服饰等都应符合媒体格调,导师评委要加强点评的专业性和针对性,避免夸张作秀,互相恶搞以及不文明言谈举止,不能喧宾夺主,刻意制造噱头和看点。歌曲选择要兼顾美声、民族、通俗等多种唱法的优秀作品。” (俞亮鑫)

【编辑:宋宇晟】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