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否认为“鹏菲”办离婚手续 未搞特殊化
2013年09月24日 10:06 来源:长春晚报 参与互动(0)
针对网友称李亚鹏、王菲在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搞特殊化等相关内容,该局近日发表声明称,未给二人办理过离婚手续,更谈不上搞特殊化。
13日,王菲和李亚鹏公布离婚消息。随后,网上流传着二人在乌鲁木齐市民政局详读离婚协议的照片,有网友称,民政局为他们二人提供了一个单独房间,此事引发乌鲁木齐市民政局“为名人搞特殊化服务”的质疑。18日,乌鲁木齐市民政局正式发表声明,表示没有给李亚鹏、王菲办理过离婚手续,该局未向任何人搞过特殊化服务。
23日,乌鲁木齐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王菲、李亚鹏二人只是于2005年在该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新疆民政厅仅授权乌鲁木齐、石河子、伊宁、喀什四市民政局可以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婚姻,联系后得知4个城市的民政局均没有办理过李亚鹏、王菲的离婚手续。
新疆资深法律专家、新疆新纪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金峰表示,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离婚手续办理只有两条途径:到省一级民政厅授权的民政部门办理;或者通过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后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去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明。“如果二人确如媒体所说已经离婚,那极有可能走法院判决程序。”他说。
【编辑:蒲希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