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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等强奸案一审宣判 受害人律师满意判决结果

2013年09月27日 09:0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上午九点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为,五名被告人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其中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从半年前被网友曝出涉案细节,到如今案件一审宣判,整个事件引发外界如潮关注。之前的庭审中,控辩各方在庭内唇枪舌剑,庭外剑拔弩张。围绕案件,控辩各方都有哪些争论,对于一审判决,各方又是怎样的态度?

  离一审宣判还有一个小时,李某某家庭的法律顾问兰和已经到达海淀区人民法院。法院门口的兰和,被记者们团团围住。他再次重申,李某某的代理律师始终坚持无罪辩护,一旦败诉,李某某方面定会上诉。

  兰和:我们的辩护律师始终是坚持无罪辩护,如果今天是判他有罪的话,我们已经和当事人家属已经做了沟通了,肯定会上诉。

  九点刚过,李某某的监护人梦鸽乘车出现在了海淀法院门口。身穿黑色大衣,佩戴黑色墨镜的梦鸽快速进入安检大厅,依旧没有接受媒体采访。包括梦鸽在内的多位被告人的亲属出席了今天的宣判,而被害人杨某某今天则依旧没有到场。被害人杨某某的代理律师田参军这样解释:

  田参军:一个方面是出庭不是她必须的,再一个就是她现在去的话可能会有很多媒体朋友、记者对她进行一些曝光、跟踪,对她可能会有所影响。

  对2月17号当晚所发生的事件如何定性,是庭审中各方辩论的焦点。

  受害人杨某某代理律师田参军:五名被告人是否违背杨女士的主观意思,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和她发生性关系,即是否构成轮奸,怎么定性,怎么量刑,这个是法庭审理的重点。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今年2月17号,李某某等五位犯罪嫌疑人在与受害人杨某某饮酒之后,强行将杨某某带到某大厦的房间内,用暴力手段先后与杨某某强行发生性关系。检方认为,应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的观点也和公诉人的观点一致。但在李某某一方看来,当晚的事件只是嫖娼而非强奸。

  李某某的代理律师陈枢:他认为是没有暴力,但是办案机关认为他是有暴力,分歧在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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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判决中,海淀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方的意见。一审宣判后的新闻通气会上,海淀区人民法院主管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范君介绍法院对于案件的性质的认定。

  范君:被告人违背妇女意志,共同使用暴力手段奸淫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五被告人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五被告人的行为系轮奸,给被害人身心造成伤害,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惩处。

  五位犯罪嫌疑人全部因为强奸罪获刑,其中庭审中唯一坚持无罪辩护的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范君:我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分别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判处被告人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处被告人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被害人杨某某的代理律师田参军表示,目前还没有和被害人杨某某取得联系,但田参军本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田参军:从专业和经验的角度来看的话,认为海淀法院做出这个判决,认为被害人这一方是可以接受的一个判决,这个量刑的幅度是该宽的宽,该严的严。

  一审中,被害人选择撤回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律师田参军解释,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并不排除之后对没有赔偿意愿的犯罪嫌疑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可能。

  田参军:在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已经有三名被告人通过他的家属对这个杨女士进行了一定的赔偿,并且取得了杨女士的谅解,剩余的2名被告本人和他们的家属都没有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也没有征得被害人的谅解。

  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的案件从七个月前事件曝光便一直引发外界如潮关注。围绕事件的种种争论,并没有因为一审判决而结束。宣判结束后,从法院走出的李某某代理律师陈枢向媒体宣布,李某某会继续上诉。

  陈枢:结果我想大家已经知道了,有这个判决我作为李某某的辩护人是肯定会支持上诉,因为判决的依据以延迟证据和口供作为主要的依据,我认为这样的判决是不正确的,我们要提出上诉。

  事件中的各方也都向媒体强调,相信法律的公正。

  陈枢:还是相信这个司法体系,相信最终的案件公正客观。(记者韦雪 杜希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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