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被告抄袭案开庭 原告被质疑炒作(图)
2013年10月24日 14:46 来源:东南早报 参与互动(0)
备受关注的成都作家鲜琦状告张艺谋拍摄成都城市形象宣传片抄袭一案,22日,在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庭正式开庭。成都作家鲜琦称只想要个说法,张艺谋坚决否认抄袭,认为鲜琦是在借名人炒作自己,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当日张艺谋并未露面,而是由他委托的北京律师姜宇嵘、姜鹏代为出庭。张艺谋方反复声称张艺谋执导成都城市形象宣传片,他只是导演,而不是法人主体,并多次坚决否认张艺谋抄袭侵权,并直指原告借张艺谋炒作。宣传片的执行导演吴杰说,他都没看过鲜琦的《新桃花源记》。他们提交给制片方的时长5分钟宣传片,最后的广告词是“多彩蓉城、多彩人生。”至于后来人们常见的“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从何而来,吴杰表示无从得知。“在这过程中,张导连脚本都没看过,仅是最后看样片把关。”吴杰说,这部宣传片八成脚本都是由他创作,张艺谋仅是决定最终用哪一版。
而鲜琦的代理律师刘子豪则辩称:“从当时成都多家媒体的报道来看,张艺谋曾亲自研究宣传片的脚本,因此,应认定张艺谋为宣传片脚本的创作者,也是该片的著作权人。”
【编辑:鲍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