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孤”小演员因“违约”遭索赔81万
(记者 王晓飞)曾在陈凯歌的电影《赵氏孤儿》中扮演赵孤的17岁男演员赵文浩,近日因“违约”被影视公司诉至法院,影视公司索赔经济损失及违约金81万元。
朝阳法院今天上午通报,此案已在朝阳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原告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诉称,去年10月,公司与赵文浩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了《全职演艺合约书》。签约后,公司积极对赵文浩进行人物塑造,并组织编剧为其量身制作电视剧《我的高考》。原告称,该剧已正式立项,并由广电总局在2012年12月进行了公示。
但今年5月,赵文浩一方先是口头要求解除演艺合同,在双方协商期间,又发来《演艺合约纠纷解约函》。公司不得已与编剧终止了剧本创作合同,并按约定支付稿酬30万,此前公司还为该剧支付了1万元审读费。
根据双方签订的演艺合同约定,赵文浩须就其违约行为支付50万元违约金,并对公司投入的大量前期宣传进行赔偿。
因此,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赵文浩签订的演艺合同,赔偿经济损失31万元、违约金50万元。
法庭审理
被告律师:提解约不等于违约
开庭当天,赵文浩并未出席。其律师在庭上表示,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演艺合同书,但对赔偿均不认可。
律师称是因为原告公司在学费、服装费等方面不履行相关义务,所以他们只能选择解约;原告公司所称的大量前期宣传其实是赵文浩自己参加的一些活动,与公司无关。
律师认为,提出解约并不等于违约,公司提出索要违约金与法无据,且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不能并存。因双方均不同意调解,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