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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评:《喜羊羊》被判担责 动画制作需引以为戒

2013年12月19日 14:23 来源:青年报 参与互动(0)

  今年4月6日,因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情节,江苏两个孩子被同伴绑在树上点火烧成重伤。随后,被严重烧伤的孩子将点火同伴及动画片制作公司告上法庭。12月18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原告损失的15%,赔偿原告3.9万元。

  多年以来,儿童因为模仿影视剧中情节而闯祸甚至酿成悲剧的事故屡有发生,而追究到影视剧制作方要求担责的案例还并不多见。这次喜羊羊被判承担原告15%损失,对影视剧制作,尤其是面向儿童的动漫制作是一次警醒。

  有不少网友也认为在这次事故中似乎动画片本身有点无辜,因为观众那么多,模仿的就那么一次孤案,显然问题出在孩子及其家长身上。但原告认为,制作方未做“危险动作,禁止模仿”等安全警示,并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制作含有凶杀、暴力内容的音像制品,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样的诉求显然也是正当的。《喜羊羊》的受众年龄分布较广,因为不少成年人喜爱,它获得了不错的口碑,但要知道受众中仍有大量低幼年龄儿童,制作方应该在内容上更加留意。

  当然,从某种角度来说,喜羊羊也是审核制度不够细致到位的牺牲品。能够通过审核,在不限制年龄的影院和专门面对儿童的动画片频道播放,却在事故发生后被法院判处需担责,说明相关部门在动画片内容安全方面的意识也有些缺失。《喜羊羊》绝非孤例:上世纪的《黑猫警长》、《葫芦兄弟》等是现在不少成年人心目中的经典作品,然而细究其内容,涉及暴力的也并不少看。

  事实上,对动画片内容审核有不少争议,但由于审核不分受众年龄段,往往导致该面向青少年或成年的作品过于幼稚,而该面向低幼儿童的又过于“成熟”,显然不够科学。动画片分级制度屡见讨论,许多从业者都表示一刀切的审核方式严重影响动画业发展,也不利于青少年保护,但往往争议热闹一阵就没了下文。希望喜羊羊这次被判担责的案例能够引起重视,不仅是制作方,更在于相关审核部门。(衣卓明)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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