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海食药监:林志颖旗下爱碧丽无害但不应宣传美容

2013年12月19日 20:30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日前,方舟子因林志颖旗下公司推销的胶原蛋白饮料开始对林志颖“打假”,一时间舆论哗然。今天下午17点17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经现场检查,位于上海松江、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上海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与“爱碧丽”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爱碧丽”系列中的胶原蛋白饮料,都是它生产的普通食品,“产品本身无害”。

  但是,上海食药监也强调,普通食品不应宣传美容功效。

【编辑:金鹏飞】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